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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负债选择离婚可行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68人
律师解析:
1.因对方负债选择离婚是可以的,我国婚姻自由,包含结婚离婚自由
双方同意离婚,签书面协议,去登记机关申请,过冷静期领离婚证
2.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起诉
法院判离看感情是否破裂,对方负债影响家庭与感情,能证明因此破裂,法院可能判离。
3.离婚时,共同债务双方共担,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后小朱瞒着小李在外大量举债,导致债主频繁上门讨债,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夫妻关系也因此变得紧张。小李认为这样的生活无法继续,提出离婚,小朱却不同意。于是小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因小朱负债问题致使夫妻感情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案情分析:

1、我国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若双方都同意离婚,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申领离婚证。本案中小朱不同意离婚,小李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案中若小李能证明因小朱负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双方也需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若小朱的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则由小朱独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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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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