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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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看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翻到第六百七十五条瞧瞧,就这么说,“借贷期限没讲明白或者模糊不清的,按照第五百一十条来办,仍旧弄不清楚的,借款人想啥时候还就能啥时候还;此刻的债主,也就是咱们这种情况说的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把钱给还了。

要是你的借条过了3年的诉讼有效期还没去起诉的话,也别担心。按照上面提到的那一条款,你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找回这个诉讼期。比如,你可以去找那个欠债的人告诉他,你要追讨这个钱;或者他主动说要把欠你的钱还给你;又或者你直接选择去法院告状或是申请仲裁等等。这样子做之后,诉讼有效期就会被重新计算。

大家都知道,诉讼时效是从咱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伤害和谁应该对这件事情负责那天开始往后算的。所以,如果你发现别人欠了你钱,也就是那个“义务人”,你就得从那时候开始算诉讼时效。比如说,如果这个欠条是你后来才看到的,或者你明明看见了却以为没啥大不了的,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就会从你看出发票的那一刻开始算起。

记住了,借钱给别人的时效只有三年。这个时间是从你知道自己受到了损失,也就是借款人没按照约定还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如果这三年里你没有去法院上诉或者做点别的什么来争取自己的权益的话,那么这个时效就过了。万一这个时候再想要找法院帮你讨债,那可就不一定行得通。不过,如果是由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或者特殊情况,那就另当别论~另外,超过二十年的欠款需求,法院可是不再受理的。

简单说就是这么回事儿,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你应该发现这个问题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如果你之前真的不知道,那就从那时候开始算了。不过,如果时间过了二十年,那就没救了,就算你想告也不行,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法院才会考虑给你延期。如果你手里没有借条,但对方承认欠债,或者有别的证据能证明你们之间的债务关系,那就可以按照上面说的那个方法来算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