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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债务离婚后可不承担责任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82人
律师解析:
1.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担责分情况。
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因离婚免除,双方都要承担。
像双方共同签字、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都属共同债务
2.一方个人债务,如婚前未用于婚后生活,或因违法犯罪产生的债务,离婚后由负债人自己承担。
3.离婚时可协商债务承担,但不能对抗债权人
债权人起诉共同债务时,另一方可能担责,担责后可依协议追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后小朱和小丽因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该债务由小朱承担。但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能偿还,小胡便将小丽也列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该债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小朱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双方的偿还责任。
2、虽然小朱和小丽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小朱承担,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小胡。小丽在承担债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小朱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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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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