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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后购买房产如何分割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97人
律师解析:
1.婚后买房大多属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房产登记双方名下,认定为共同共有,按上述原则分割;
仅登记一方名下,也属共同财产
3.婚后共同出资买房,只写一人名,另一方离婚时也有权分割。
分割会考虑双方贡献,出资多者可能多分。
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适当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房产仅登记在小朱名下。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分割该房产时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割;小朱则觉得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所有。此外,小朱能证明自己在购房时出资较多,而小丽离婚后生活困难。

案情分析:

1、此套房产虽仅登记在小朱名下,但由于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相关原则进行分割。
2、鉴于小朱能证明自己对购房出资较多,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同时,考虑到小丽离婚后生活困难,小朱应从该房屋等财产中给予其适当帮助。法院会综合这些因素确定最终的房产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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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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