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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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共同贷款购房,分手后房产款项应按共同财产分配。若无明确约定所有权分配方式,则视为双方平等享有。 若无法确定各自投资金额,则法律上视为股权比例相同。因此,在分手后,双方应协商确定各自应承担的款项,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情侣间通常不涉及刑事责任,因为情侣关系非法律正式认定,双方没有法定救助义务。但存在例外,如男方在女方自杀时在场且能施救而未救,因他对场所有掌控权,负有救助义务。 此外,男方诱导或教唆女方自杀也可能被视为犯罪。

在恋爱关系中,女性自杀通常不会让男性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法律未规定恋人间的救助义务。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女性在双方共同居住场所自杀,男性若在场且具备救助能力而未施救,则因对该场所有支配权而被视为有救助义务;二是男性通过言语等手段诱导女性自残或自杀,则可能涉嫌犯罪。

一般来说,普通情侣间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因为非法定婚姻关系无救助义务。但在特定情境下,如女友自杀而男友未施救,因他拥有场所控制权,应负救助义务。若男友鼓励或诱导女友自杀,则可能面临刑事指控。

在面临前女友的强奸指控和公安机关的审讯时,涉案者应当明智地选择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辩护,并提供恋爱关系的证据来反驳指控。这样做有助于保护自身权益,因为有力的恋爱关系证据常使强奸指控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