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款项来源需明确,若借款是一方
个人财产,那么借款关系较易认定;
若来自
夫妻共同财产,需看用途和约定。
2.要有借款合意,比如签订
借条等书面凭证,明确表示借款性质,这是认定借款的关键
证据。
3.
借款用途要清晰,用于个人事务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在认定借款时会有不同考量。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因个人投资需求向小丽借款2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投资失败后,小丽要求小朱偿还借款,小朱却认为夫妻之间财产共同,这笔钱不应算借款,拒绝偿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丽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
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本案中小朱出具借条的行为可视为双方对这20万元的一种约定,将
共同财产进行了处分。
2、虽然
夫妻财产通常是共同的,但当一方以个人名义向另一方借款并出具借条时,应认定为双方对部分财产进行了区分。所以小朱以夫妻财产共同为由拒绝偿还借款的理由不成立,小朱应按照借条约定偿还小丽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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