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对于婚前购置的房产,若双方共同参与购买并承担债务,通常视为共同财产。但实际情况需考虑出资比例、还款情况等因素。如有书面协议,按协议处理;若无或协议不清,可能需要法律手段解决。建议寻求律师协助,明确产权归属,避免未来纠纷。

房屋婚前购置,产权归属视登记人而定:1.登记在某方父母名下,归父母所有;2.登记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3.仅登记付款方,婚前得证则视为个人财产;4.登记一方父母及双方,为共同财产;5.登记双方及双方父母,亦为共同财产。

男方通常承担房屋责任。若男方婚前支付房屋首付款且房产证书仅登记男方名字,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但首付和婚前偿还贷款部分不属于女方权益。女方欲将婚后首付及婚前偿还贷款部分纳入共有财产,可至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共同所有。

房屋婚前购置,产权归属视登记人而定:1.登记在某方父母名下,归父母所有;2.登记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3.仅登记付款方,婚前得证则视为个人财产;4.登记一方父母及双方,为共同财产;5.登记双方及双方父母,亦为共同财产。

男方通常承担房屋责任。若男方婚前支付房屋首付款且房产证书仅登记男方名字,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但首付和婚前偿还贷款部分不属于女方权益。女方欲将婚后首付及婚前偿还贷款部分纳入共有财产,可至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