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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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要先进行审查,要是觉得应该逮捕,就必须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三天,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这个程序要求公安机关谨慎做决定,保证逮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人民检察院会审查并决定是不是批准逮捕,这样做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效率。

当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名将嫌疑人依法拘留后,一般会在拘留时间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但是,若在特定情况下,则此期限可以延长期限长达七天。倘若涉案人员为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那么拘留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天。在此之后,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盗窃罪的量刑通常根据涉案金额和具体情节来决定。一般来说,如果涉案金额较大或者行为较为恶劣,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对于盗窃案,公安机关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后,一般应在三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时,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审查申请给检察院。对于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如果涉及到重大嫌疑人,最长可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的七天内,会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