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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件中被盗物品如何价值评估

时间:2025.07.2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73人
律师解析:
1.盗窃物品价值评估方式多样。
有有效价格证明,按其认定;
无证明或按证明认定数额不合理,委托估价机构。
2.若物品被销赃、挥霍等无法追缴,或形态被破坏,依据失主、证人陈述及有效凭证和案情,委托估价。
3.邮票、纪念币等收藏品,按国家部门核定价格算。
4.盗接通信线路等,按合法用户支付的电话费算。
估价报告需司法机关审查认定,才能作定案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潜入小胡家中盗窃财物。警方破案后追回部分被盗物品,但部分物品如邮票已被小朱丢弃,还有部分物品已被销赃无法追缴。对于被盗物品价值评估双方存在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估算的低价认定,而小胡主张按物品实际价值认定。此外,小朱还盗接了小许的通信线路,对于盗接通信线路造成的损失计算方式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有追回且有有效价格证明的被盗物品,应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价值;若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或物品已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无法追缴等情况,应根据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具体案情,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2、邮票等收藏品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3、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应以合法用户小许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损失。
4、估价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需经司法机关审查认定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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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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