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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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无证驾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中,未能承担主要责任或全责,则可被正式定论为工伤范畴内。反之,即使是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外出或者存在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可以依法申请并被确认为工伤。

在常规情况下,拐弯车辆未礼让直行车辆,将负全责。若事故仅涉及财产损失且双方无异议,无需保险理赔,可自行撤离现场。交警处理基本合规。对方是否持有有效证件非事故必然因素。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再审。

在常规情况下,拐弯车辆未礼让直行车辆,将负全责。若事故仅涉及财产损失且双方无异议,无需保险理赔,可自行撤离现场。交警处理基本合规。对方是否持有有效证件非事故必然因素。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再审。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导致交通意外,若责任非全由自己承担,可视为工伤。若员工身处工作时间内,因紧急情况需要前往他处,即便在此过程中进行了无证驾驶摩托车行为,都有权利被认定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在常规情况下,拐弯车辆未礼让直行车辆,将负全责。若事故仅涉及财产损失且双方无异议,无需保险理赔,可自行撤离现场。交警处理基本合规。对方是否持有有效证件非事故必然因素。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