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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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出资全额支付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不动产产权归属如何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置房产并将其所有权规定在他们所生育的子女名义之下时,根据常规理解,此项投资通常被视作是该子女的个人资产。然而,若在同一时期内,另一方的父母同样进行了购房投资,但房屋的所有权却被登记在了另一方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因此,这部分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在男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后,如果在婚后将女方的姓名添加入房产证之上,意味着丈夫和妻子对彼此之间的婚前财产作出了新的约定。在此种情况下,这栋房屋的所有权应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若不幸面临离婚的境地,女方有权享有该套房屋的产权,并应当获得该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或与其价值相等的货币补偿。

男方婚前购房登记女方名下,这房产的归属就比较复杂了。要是男方能证明这房子是他全资买的,而且双方也有明确协议,只是为了名义上登记在女方名下,那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子归男方,或者男方能得到大部分份额。但要是没有这些证据,那法院就可能会认为这房子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离婚时就得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平分。

若房产由出资方购买后转登记给另一方,根据登记意图和所有权信息,可推断为赠与行为,该房产视为登记方的私有财产。然而,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如薪水、奖金、生产经营利润、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法定共同财产,均属共同所有。这表明,即使房产被视为个人财产,婚姻关系中的其他财产仍可能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若房产由出资方购买后转登记给另一方,根据登记意图和所有权信息,可推断为赠与行为,该房产视为登记方的私有财产。然而,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如薪水、奖金、生产经营利润、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法定共同财产,均属共同所有。这表明,即使房产被视为个人财产,婚姻关系中的其他财产仍可能属于双方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