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及时就医并保留诊疗记录、费用票据等
证据,为索赔做准备。
2.若伤害轻微,双方可自行协商
赔偿,就项目和金额达成一致后签协议。
3.协商不成,可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由第三方促成赔偿协议。
4.也能向公安、卫健等行政部门投诉,等待处理。
5.若以上方法都行不通,可
向法院起诉,准备好诉状和证据。
法院判决后,不服可在规定时间上诉。
案情回顾:小朱在商场购物时被小胡不小心撞倒,导致手臂擦伤、膝盖淤青。小朱及时就医,保留了诊疗记录和费用票据。小朱要求小胡赔偿
医疗费、
误工费等损失,小胡认为
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协商无果。小朱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但仍未达成一致。小朱又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问题依旧未解决。于是,小朱
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1、小朱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为后续索赔奠定了基础,符合人身
损害赔偿程序规定。
2、双方协商不成后,小朱依次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最后向法院起诉,遵循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处理途径。法院会依据双方证据和法律规定对
赔偿责任和金额作出判决,若一方不服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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