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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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首先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双方信息、仲裁请求、理由及依据、指定仲裁员、签署或盖章等,并附上相关证据。申请书应详细列出双方全名、住址、仲裁协议条款、案情及争议焦点、请求及事实理由等。同时,需缴纳仲裁费用,否则不予受理。提交申请书并付费后,仲裁机构将立案并发送通知书,启动仲裁程序。

代位赔偿即当被保物品因第三者责任受损,保险公司在赔偿被保险人后,有权在赔付额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这一制度确保了保险人能代位追偿,保护被保险人权益。

申请代位追偿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需已投保财产损失保险;其次,损失须由第三者人为造成,且属保险责任范围并处于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方可向保险人索赔; 最后,需将向责任人索赔的权利转移给保险公司。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代位追偿的必备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