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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债务拍卖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时间:2025.07.2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14人
律师解析:
1.先明确债务性质。
若为个人债务,需保障另一方财产权益,不能直接拍卖共同财产偿债。
2.拍卖时要对共同财产分割
确定个人份额后,仅对债务人份额部分执行拍卖。
3.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在拍卖过程中,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债务人的财产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因个人生意经营向小胡借款50万元,借款到期后小朱无力偿还。小胡将小朱诉至法院,胜诉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拟拍卖小朱和小丽的共同房产用于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该债务是小朱个人债务,不应拍卖共同房产,若要拍卖也应保留自己的份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但当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执行,但应保障配偶方的合法权益。
2、在本案中,虽然债务是小朱的个人债务,但法院有权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拍卖。不过,小丽作为房产共有人,其享有的份额应在拍卖款中予以保留,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小朱所欠小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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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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