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刑事案件从
羁押到开庭耗时久很常见。
羁押半年未开庭,可能处于侦查、
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
侦查阶段,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一般不超两个月,复杂案件可获批延长。
2.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移送
起诉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做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天。
3.若觉得
超期羁押,相关人员可向办案机关
申诉控告。
不服处理结果,可向同级或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检察院会审查羁押必要性,认为无需继续羁押,会建议释放或变更措施。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刑事案件被羁押在看守所。半年过去了,案件仍未
开庭审理。小朱的
家属认为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况,对此十分不满,认为办案机关效率低下,没有及时推进案件进程,损害了小朱的合法权益,遂决定采取措施维护小朱的权益。
案情分析:1、刑事案件从羁押到
开庭时间较长是常见现象,小朱在看守所羁押半年未开庭,可能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侦查阶段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移送起诉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
2、小朱家属认为超期羁押,可由小朱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向办案机关申诉或控告。办案机关应及时处理,若对处理不服,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若案件由检察院直接受理,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审查羁押必要性,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
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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