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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结束再犯新罪怎么判

时间:2025.07.2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973人
律师解析:
1.缓刑结束后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新罪要单独定罪量刑
2.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满足累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条件,审判时不会因曾缓刑被认定累犯从重处罚
3.司法机关会根据新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法律确定罪名量刑
判决与之前缓刑犯罪无直接关联,但量刑时可能考虑过往犯罪记录

案情回顾:

小朱曾因犯罪被判处缓刑。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小朱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公诉机关在对小朱此次新罪进行指控时,对于是否应认定小朱构成累犯产生了争议,一方认为其有犯罪前科应认定累犯从重处罚,另一方则持相反意见。

案情分析:

1、小朱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当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这不符合累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条件,所以审判时不会因小朱曾被缓刑而认定其为累犯并从重处罚。
2、对于小朱的新罪,司法机关会依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按照相关法律条文确定罪名和量刑幅度。最终判决是针对新罪作出的,与之前缓刑的犯罪行为无直接关联,但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考量小朱的过往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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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算。 累犯是要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所以缓刑期满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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