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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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可以见家属,但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而且不能离开监视的居住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若某人被依法决定监视居住,应依法通知其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内,除无法通知情形外,应告知被监视居住者及其家属。请家属配合并监督执行。

在刑事案件处理中,犯罪嫌疑人接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会面家人需经执行机关批准。监视居住是司法机构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限制嫌疑人或被告在一定时间内不得离开指定居所,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以控制其人身自由。

在执行监视期间,若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且无法通知,应在亲属得知之日起24小时内,依法告知详情,包括原因和地点。两种情况需使用此手段:一是严重的贿赂罪行,如金额达50万元以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或触犯国家重大利益;二是涉案者在当地无固定住所。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监视居住用于什么情况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