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机关于罪犯嫌疑人实施拘留之后,通常需在拘留期的第三天起提交检察院进行审查并核准逮捕,但若存在例外情形则可将期限适当延长一至四天。至于那些从事流动作案、多次犯案、以团伙形式作案的重度嫌疑份子,则其提请审查和核准逮捕的时间可相应地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与核准逮捕申请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赃款退还,通常是指犯罪分子主动将他们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获取的全部赃款或赃物如数归还给被害人或是与其相关的被害单位,以及依法上交至相应的司法机关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对所有犯罪分子通过不法行为或者采取不正当手腕所取得的各类财务,均应当依法从快给予追缴或责令其予以赔偿。

轻伤二级案件,获得当事人谅解后,是否仍会被移送检察院呢在行为人为受害者造成轻伤二级且获得受害者谅解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审查其案件时,做出不起诉处理的可能性甚微。

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要求,对于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可进行两次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若案件送至检察机关后再次被退回给公安部门进行侦查工作,这意味着此案依然存在一些关键问题,例如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等方面。

涉嫌刑事犯罪的人被刑拘后,不一定会被移交检察院。刑拘是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在逮捕拘留后,会有一个调查期。如果在调查期结束后,公安机关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就会依法撤销案件,不需要移送检察院。但如果证据充足,并且犯罪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就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