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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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诈骗罪从犯的认定,主要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通常情况下,从犯在犯罪中扮演次要或辅助角色,他们并未主导或积极参与策划组织,只是按照主谋的指示行事,所起的作用较小,获得的利益也较微薄。与主犯相比,从犯的主观恶意和危害程度相对较低。然而,在实际案件中,要准确判断是否为从犯,需要综合考虑全案的资料和相关情节,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判。

诈骗罪是指通过编造或掩盖事实来获取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在进行认定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需要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其次,行为人需要实施虚构或掩盖事实的行为,使受害者陷入错误的认知并基于此做出财产处分的决定。最后,行为人需要成功获得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

诈骗罪是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时,公安机关会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1.嫌疑人是否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财产损失,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嫌疑人是否实际采取了欺骗行动; 3.受害者是否因为受到欺诈而产生误解,并基于这种误解处分了自己的财产; 4.涉案金额是否达到了一定的标准。 只有当这些因素同时满足时,才能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想要立案诈骗罪需要满足四个要素: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了欺骗的手段,被害人基于错误处分了财产,诈骗的金额达标。三千元至一万元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的认定需要考虑以下五个要素: 1.行为人动机不正当,且无意履行承诺或无履行能力; 2.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诈骗行为; 3.受害者基于错误认知处分财产并转给行为人; 4.行为人成功获取受害者财产; 5.受害者因此遭受实际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