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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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罚金乃是无可避免之事,然依照现行刑法之规定,交通肇事罪并未涉及到罚金处罚,因此,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并无罚金可言。所谓“交通肇事罪”,即是指非法违反了交通运输管制法规,进而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他人遭受严重伤害乃至死亡,或对公共及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则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妊娠期女性若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处于孕期、哺乳期,且取保候审不构成社会危险,可适用取保候审而非刑事拘留。这一规定为特定条件的妊娠期女性提供了非羁押的选择,保障了她们在法律框架内的一定人身自由,同时强调了对法律法规的遵守。

适用缓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已经身怀六甲的妇女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这一法令明确声明,倘若患有重病、生活难以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正在抚育自身幼婴的女性嫌犯或被告,若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则可考虑采用此种措施。因此,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正值孕期,且满足其他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她便有可能获得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怀孕不意味着必然缓刑。我国《刑法》规定,仅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需满足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过、无再犯可能且缓刑不会给社区带来不良影响等条件。若不满足,法院将综合考虑案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