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男性偷看女性,情节较轻不构成
犯罪,但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若有多次偷看、网络传播偷看影像等恶劣情形,可能涉嫌强制猥亵、
侮辱罪。
以
暴力等方法
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聚众或在公共场所犯此罪,或有其他恶劣情节,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情回顾:小朱对小丽心生不轨,多次在小丽换衣服时,通过窗户偷看小丽。小丽发现后
报警,警方调查发现小朱不仅多次偷看小丽,还将其中一次偷看到的影像在网络上传播。小丽认为小朱的行为十分恶劣,应受到严惩;而小朱则称自己只是一时冲动,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案情分析:1、小朱多次偷看小丽的行为本身情节已较为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通常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小朱将偷看影像在网络传播属于恶劣情形,其行为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按照法律规定,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认定有其他恶劣情节,可能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