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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怎么规定

时间:2025.07.25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042人
律师解析:
担保合同无效有多种情况:
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通常也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虚假意思表示签的担保合同无效。
违反法规强制性规定(除非不影响效力)、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的担保合同无效。
公司未经决议程序对外担保(特殊情况除外)、机关法人及公益非营利法人等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主债权债务合同,小胡为小李向小朱提供担保。后小朱发现小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签订的主债权债务合同应属无效。小朱要求小胡承担担保责任,小胡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应无效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无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本案中由于小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小朱签订的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若无法律特别规定,小胡与小朱之间的担保合同也应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小李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主合同自始无效,在此基础上小胡的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无效而可能免除,但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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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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