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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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将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未成年犯罪者责任承担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但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士,倘若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或死亡、性侵犯(强奸)、暴力抢劫、非法贩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纵火行为、实施爆炸行为、向公共场所抛掷有毒有害物质等九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罪行,均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抢劫罪,简单来说就是一种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抢别人钱的犯罪。这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还危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其关键在于,犯罪分子用暴力、威胁等方法,直接损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

属于。根据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抢劫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任何14岁以上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可实施。该罪行以非法占有多为手段,通过暴力、恐吓或强制方式侵犯财产所有人,夺取私人物品,强调行为人的侵略性取财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量刑依情节严重程度而异。一般抢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如多次抢劫、入户抢劫、持枪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后果及被告悔罪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