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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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拘留期间的律师会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无固定的收费标准,主要是受到律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所在地域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律师自身专业水准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而定。如需获取更为详尽的律师费用金额信息,请与您选定的律所进行深入磋商与咨询。同时,律师服务费用也可以在双方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首次接受侦查机关询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有律师资格的人作为辩护人。辩护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被拘留人或亲属可申请请假,需提供担保或保证金。该条例未规定律师会见次数。律师会见应遵守《律师法》等法规。具体会见次数和条件,请查阅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我国法律,律师在刑事拘留期间有权多次会见嫌疑人。从委托开始,律师可安排首次会见,后续根据案件进展和侦查阶段限制进行会见。虽无明确次数上限,但律师需遵守公安机关的安排和规定。律师的会见权利有助于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