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在我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下,交通肇事罪通常是由检察机关直接进行公诉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具有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职责。当交通肇事行为达到了法定的严重程度,例如导致了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该类案件便会被认定为公诉案件,而不需要受害人自行提出诉讼请求。在完成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之后,若检察机关认为存在犯罪事实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则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是否直接介入部分案件若货物与约定不符,顾客有权通过电话提交投诉,或是与商铺进行商议。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消协将此事件呈交至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处理。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会对此种侵权行为展开深入调查和严肃处理,可能会对相关商铺采取行政惩戒措施。而当问题达到严重程度时,消费者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以向该商铺追讨相应的经济赔偿。

检察院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利决定取保候审。这是刑事强制措施,要根据案件情况和嫌疑人的风险评估来决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可能会受到管制、拘留等处罚,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没有明显危害,检察院就会考虑取保候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检察院在审查批捕过程中,会对上述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那么检察院可能会批准逮捕。

检察院不能直接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出判决。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审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决定是否起诉。法院拥有最终审判权,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定罪量刑。检察院通过审查公安机关提供的案件资料,确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才会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