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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从哪天计算日期和时间

时间:2025.07.23 标签: 刑事辩护 死刑辩护 阅读:1173人
律师解析:
1.管制
若判决执行前已被羁押,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算。
2.拘役有期徒刑
判决执行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同样从判决执行日起算。
3.无期徒刑
是剥夺终身自由的刑罚,无折抵刑期情况,自判决确定日起执行。
4.死缓
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日起算,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期满日起算。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后法院作出判决。若判处管制,判决执行前小朱已被羁押一段时间,其家属对羁押日期折抵刑期的计算有疑问。若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同样存在羁押折抵问题。而若判处无期徒刑或死缓,小朱家属也不明白刑期起始和计算方式,与司法人员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被判处管制,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同样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3、若判处无期徒刑,由于其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不存在折抵刑期情况,自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
4、若判处死缓,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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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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