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强制措施精选解答 > 看守所里有指定监视居住吗

看守所里有指定监视居住吗

时间:2025.07.23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068人
律师解析:
1.指定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针对无固定住处或涉嫌特定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影响侦查的人。
执行地点是住处外的指定居所,并非看守所。
2.看守所是羁押逮捕刑拘犯罪嫌疑人的地方,主要羁押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员。
而指定监视居住是限制人身自由,和看守所性质不同。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司法机关调查,司法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指定监视居住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误将小朱送到了看守所进行“指定监视居住”。小朱的家属得知后,认为不应在看守所执行指定监视居住,与司法机关就执行地点的合法性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无固定住处或涉嫌特定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执行地点应为住处以外的指定居所,并非看守所。
2、看守所主要功能是羁押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人员,而指定监视居住是限制人身自由,两者性质不同。所以本案中在看守所执行指定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律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