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若
离婚不影响主
债务人还款能力,且
担保合同无特殊规定,房贷
担保人无需更换。
2.当离婚使主债务人还款能力大幅降低,
债权人为降低风险,可能会要求更换担保人,毕竟
担保是为保障债权实现。
3.若
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重新分配房贷偿还责任,变更主债务人还款责任,需经债权人同意才可更换担保人。
总之,是否更换看合同约定、还款能力及债权人意见。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婚后共同贷款
购房,小胡为该房贷提供了担保。后来小朱和小丽离婚,小丽认为自己离婚后经济状况变差,还款能力下降,要求更换房贷担保人。小朱则觉得担保合同
未约定离婚要更换担保人,且他有能力继续还款,不应更换。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离婚不影响主债务人(小朱)还款能力,且担保合同无特别约定,按照规定通常无需更换担保人,小朱的观点有一定合理性。
2、若离婚导致主债务人还款能力明显下降,像小丽所说她经济状况变差,银行等债权人从降低风险角度,可能要求更换担保人。另外,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房贷偿还重新分配,涉及变更主债务人还款责任,需债权人同意更换担保人。所以是否更换关键看担保合同约定、主债务人还款能力变化及债权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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