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个人债务重组垫资是给本人吗

个人债务重组垫资是给本人吗

时间:2025.07.23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16人
律师解析:
1.个人债务重组垫资是否给本人,由具体约定决定。
垫资目的是帮债务人解决债务,资金走向多样。
若用于还特定债权人的债,垫资方可能直接付给债权人;
若先让债务人拿资金处理债务,垫资则给到本人。
2.个人债务重组垫资市场风险多,像诈骗、高额利息等。
进行此类活动,当事人要签书面协议,明确资金用途、金额、还款方式等,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个人债务问题需要进行债务重组,找到垫资方小胡帮忙。小胡称垫资是为帮小朱解决债务,可小朱希望垫资直接给自己,再由自己去处理债务;而小胡认为应直接将款项支付给小朱的特定债权人,确保资金用于指定债务清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且小朱担心垫资市场存在诈骗、高额利息等风险。

案情分析:

1、个人债务重组垫资是否给本人取决于具体约定。若垫资用于偿还债务人对特定债权人的债务,垫资方可能直接支付给债权人;若先由债务人获取资金再处理债务,垫资会给到本人。本案中小朱和小胡对于资金走向未达成一致。
2、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进行债务重组垫资活动时,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资金用途、金额、还款方式等内容,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和风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