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
安全事故发生后,有报告职责的人不报或谎报情况,耽误事故抢救且
情节严重的行为。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比如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
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像用
暴力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致后果扩大,增加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工厂安全负责人。工厂发生安全事故后,他为逃避责任,没有向相关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原本事故仅造成1人重伤和一定经济损失,但由于小朱不报、谎报,贻误了救援时机,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又增加了2
人死亡和多名工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也大幅增加。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工厂安全负责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但其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符合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
构成要件。
2、此次事故因小朱的行为导致增加死亡2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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