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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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流水超1000万元,或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单位犯罪则须缴纳罚款,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负有责任人员也将受罚。此罪以“情节严重”为入罪标准,如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且情节严重,同样受罚。

根据我国法律,参与非法活动、协助电信诈骗流水达五十万元者,通常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帮信罪非金钱类犯罪,不以犯罪数额定刑。若同时触犯其他罪行,则按较重法律条款处罚。主动退还赃款可能减轻或免除刑罚。犯罪者需明知为他人提供信息网络犯罪支持,从犯刑罚较主犯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若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互联网犯罪而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情节严重,如涉案资金达五十万元人民币,即使未获利益,也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款。定罪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帮助细节等因素。仅凭资金流动数据不足以定罪,还需其他证据支持。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视案情而定。法人单位犯罪将受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亦按此原则处罚。无论是否具法律责任或能力,只要提供援助明知主体行为及后果,且与其行为有因果关系,即视为帮助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视案情而定。法人单位犯罪将受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亦按此原则处罚。无论是否具法律责任或能力,只要提供援助明知主体行为及后果,且与其行为有因果关系,即视为帮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