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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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股票债券罪的刑事判决依据犯罪金额分为三个等级:一、伪造国家财政证券,数额较大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二、数额巨大者,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高额罚款;三、数额特别巨大,面临十年以上至终身监禁,罚金可达五万至五十万元,财产可能被没收。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既遂者将面临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数量达标才追究刑责,罚款一万至十万。情节严重者,可判3至10年有期徒刑。企业犯罪同样受罚,对单位罚款,直接责任人按个人罪行定罪量刑。

中国法律对变造股票、公司债券等犯罪行为采取严厉打击措施。涉案人员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被罚款一万元至十万元。若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可能被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需支付两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

中国法律对变造股票、公司债券等犯罪行为采取严厉打击措施。涉案人员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被罚款一万元至十万元。若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可能被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需支付两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

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处罚标准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