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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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检察机关并不会直接进行。然而,对于自侦案件,检察院有权决定拘留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的需求提供援助和配合。如果公安机关需要检察院提供法律意见或协助调查,检察院会尽力提供支持。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被拘留的人不应被拘留,必须立即释放,并颁发释放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在拘留后,若需要逮捕,通常应在3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5日,向检察院提交批捕申请。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情况,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需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刑事拘留并不需要经过检察机构的许可与批准。此种拘禁方式是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其直接接受的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应急手段,用以在侦查环节中应对那些符合法定紧急情况的现行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并不一定都需要检察院批准。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法定条件下可以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先行拘留。要是案件由检察院直接审查,并且符合特定条件,检察院也可以拘留嫌疑人。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检察院对自侦案件可以决定拘留,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的需求提供援助并予以配合。公安机关对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若发现不应拘留的情况,必须立即释放,并颁发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