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保证人死亡后,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保证人死亡后,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时间:2025.07.23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421人
律师解析:
1.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继承人继承遗产范围内担责。
因为继承遗产同时需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保证之债包含在内。
2.债务未到期,保证义务未转化为责任。
若保证人提供物保,债权人可优先用担保物受偿;
若无,遗产暂不担责,但可用于未来可能的保证责任
3.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对保证债务无需偿还。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丽借款10万元,小胡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借款期间小胡不幸离世。借款到期后,小丽要求小胡的继承人小静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小静以自己不知情且不确定保证责任为由拒绝。此外,还有一笔小朱向小李的借款,小胡同样提供保证,但该笔借款尚未到期,此时对于小胡遗产是否要承担保证责任,双方也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已到期的小朱向小丽的借款,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保证之债属于此列,所以小丽有权要求小静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对于未到期的小朱向小李的借款,保证义务尚未转化为保证责任,若小胡有提供物保,小李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若无物保,小胡遗产不直接用于承担保证责任,但可用于将来可能发生的保证责任。若小静放弃继承,对保证债务可不承担偿还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保证人死亡的,其保证责任应当以其遗产承担,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 更多>>
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