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顾客可要求返还购买被掉包海鲜的价款,若有加工费也应退还。
2.商家
欺诈,
消费者可要求商品价款
三倍赔偿,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算。
3.若海鲜质量问题致
人身损害,商家承担
医疗费等及
误工收入。
4.顾客保留好凭证
证据,先协商,不成可投诉或
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到海鲜市场购买海鲜并让商家加工。用餐时,小朱发现海鲜口感与购买时看到的不同,怀疑被掉包。小朱与商家理论,商家坚称未掉包。小朱拿出购买凭证及拍摄的海鲜特征照片等证据,要求商家返还购买海鲜价款和加工费,并给予
赔偿,商家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小朱有权主张返还购买被掉包海鲜支付的价款,若加工已产生费用,商家也应退还。
2、商家的掉包行为属于欺诈,小朱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应为五百元。
3、若被掉包海鲜存在质量问题致小朱人身损害,商家还需承担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小朱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先与商家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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