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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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为限吗,退回补充侦查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可能还会起诉、也有可能不会。若是经过二次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依旧不能收集齐全相关证据,那么检察院完成审查工作之后,就需要依法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在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中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够充分的,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因为刑事案件中补充侦查的次数只有两次,如果定罪证据确实不够充分,即便提起了公诉,人民法院也有可能会判决无罪,所以,证据不够充足的,只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为限,若是在第二次被退回侦查之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依旧不能收集齐全检察院认为的证明涉案者确实犯罪了的证据,那么检察院就有可能会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退回侦查每阶段两次一共两次之后的处理方式是: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