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属于
单位犯罪。
经批准从事血液及制品相关业务的部门,
不按规定检测或违规操作,导致他人健康受损,即构成此罪。
2.
犯罪既遂的单位会被判
处罚金,直接主管和
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3.该罪要求单位
违规行为与危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司法机关量刑时会结合案情,考虑危害程度等因素。
案情回顾:某血液制品制作单位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开展业务。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小朱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小李,在制作血液制品过程中,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违背操作规定。最终导致多名使用该血液制品的患者小静、小丽等人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
案情分析:1、该血液制品制作单位作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违背操作规定的行为,与患者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的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2、根据法律规定,应对该犯此罪既遂的单位判处
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小朱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小李,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机关后续会结合危害后果严重程度等具体案情依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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