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强制措施精选解答 > 检察院批捕期限从哪天起算

检察院批捕期限从哪天起算

时间:2025.07.21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447人
律师解析:
1.检察院批捕期限通常从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和证据之日起计算。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的,要提请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应在收到提请书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
3.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30日。
4.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的,应在14日内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3日。

案情回顾: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小何,认为其有逮捕必要,遂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并移送了相关案卷材料和证据。但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就批捕期限的起始时间产生争议,公安机关认为应从向检察院提交相关材料当日起算,检察院部分人员认为应从材料正式审核时起算。同时,小何属于流窜作案,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需在此期间作出决定。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批捕期限一般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检察院之日起算,所以本案批捕期限起始时间应从公安机关提交材料当日起算。
2、对于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如小何这类情况,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这三十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检察院决定批捕期限是七日,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的期限的规定是: 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七日以......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