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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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持续需求使用的已过商标有效期的注册商标,申请人需在有效期终止前12个月内提交续展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可享6个月宽限期。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自原有效期结束次日起计算。超过宽限期仍未办理续展的商标将依法被注销。

商标注册通常耗时约365天,申请人需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资料。经过九个月初审通过后,商标将进入公示期,公示期内无异议则正式颁发注册证书,从而赋予商标权利人法律上的专用权益。

商标注册程序通常在提交申请且无人异议约12个月后完成。申请人需按商品分类填报商标注册申请,遵循《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局在九个月内审查申请,通过则初步公告。如商标被核准,将颁发证书并公告。异议人可通过第四十四条和四十五条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诉,挑战注册商标的有效性。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日起算。期满前十二个月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无限制。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有六个月宽展期。期满未续展则丧失商标权,但有三个月宽展期可恢复。续展手续需主动办理,以确保商标权利持续有效。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到期前12个月可续展,每次续展仍为10年,次数不限。如错过续展,还有6个月宽展期。商标侵权判断依据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范围,需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