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看守所关押超37天不意味着被
逮捕。
一般来说,公安认为要逮捕
被拘留者,会提请检察院审批,检察院7天内决定,加上公安最长30天
拘留期,共37天。
2.若37天内检察院批准,会继续
羁押。
但超37天可能是案件复杂,提请时间延长,逮捕程序未完成。
3.也可能是检察院不
批捕,可公安觉得要继续侦查,就变更为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
所以,不能仅凭关押超37天就认定被逮捕。
案情回顾:小何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在看守所关押超过了37天。小何
家属认为关押超37天小何肯定已被逮捕,要求见小何。而公安机关称,虽然关押超37天,但目前还不能确定小何是否被逮捕,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后7日内作出决定,加上此前公安机关最长30天
拘留期限,一共37天。若37天内
检察院批准逮捕,会继续羁押。
2、不过,关押超37天不一定意味着被逮捕,可能存在特殊情况,如案件复杂,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尚未完成逮捕程序;也可能是检察院
不批准逮捕,但公安机关认为有继续侦查必要,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所以不能仅依据关押超37天就判定小何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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