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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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定,提供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所需的支付结算等服务累计金额达四十万元以上即视为情节严重,被告人将面临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可能单独或合并处罚金的刑事制裁。

按照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要是有人明明知道别人在用信息网络做坏事,还帮他们搞什么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帮助啥的,而且这种行为实在是太严重了的话嘛,那这个人就有可能要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罚钱。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初犯且积极配合调查、真诚悔过的被告人,法院通常会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在知晓他人即将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之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核心技术资源,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实质性协助,只要情节严重者,都将被判定为此项罪名。关于立案标准,这通常会涉及到涉案金额、涉案次数等关键因素,具体的标准则需要依据各地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若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就构成了帮信罪。然而,对于仅仅涉及流水达六万元,而未触及支付结算金额需达到二十万元,以及违法所得须达到一万元的帮信罪立案标准的案件,并不足以认定为帮信犯罪。因此,是否构成帮信罪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或者所获得的利益数额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的量刑范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帮信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方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