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家属在
减刑假释程序中可做以下事:
提供经济支持与证明,积极为服刑人员缴纳
罚金、退赃退赔。
若家庭困难,准备社区等开具的贫困证明,表明非有能力却不履行财产判项。
协助收集材料,收集服刑人员改造表现良好的材料,如奖励证书、表扬信等,提交给监狱或法院。
保持沟通鼓励,定期与服刑人员交流,鼓励其遵守监规、积极改造争取
立功,辅助其创造减刑
假释条件。
案情回顾:小朱因
犯罪入狱服刑,其家属希望小朱能获得减刑假释机会。小朱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罚金。家属积极为小朱准备社区开具的贫困证明,以证明并非有能力却拒不履行财产性判项。同时,家属还收集了小朱在狱中获得的奖励证书、表扬信等材料提交给监狱。此外,家属定期与小朱沟通,鼓励他遵守监规、积极改造。但小朱认为家属的这些行为作用不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家属在减刑假释程序中有重要的辅助作用。为服刑人员缴纳罚金、退赃退赔或提供贫困证明,能表明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情况,避免因财产问题影响减刑假释。
2、协助收集反映服刑人员改造表现良好的材料并提交给监狱或法院,可让相关部门更全面了解服刑人员情况。
3、保持与服刑人员的沟通鼓励,有利于其积极改造争取
立功表现。虽然家属无直接推动减刑假释的权力,但这些辅助行为能为服刑人员创造有利条件,小朱应正确认识家属行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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