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实际情况中,法院强制执行主要是为了让被执行人用自己的财产还债。要是没证据表明子女名下的财产是被执行人恶意转移的,那法院一般不会动子女的财产。毕竟,成年子女没有法律义务帮父母还债。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把子女的财产拿来强制执行。但是如果经过核实,有证据表明子女的财产其实是被执行人恶意指使转让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责任,那法院是有权依法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子女的个人财产和父母的财产是分开的,父母的债权债务应该由他们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法院强制执行子女抚养权时,首要的是进行非财产调解,确保抚养权能够得到落实,并且子女的生活能够得到妥善安排。不过,如果财产与抚养权益紧密相关,比如抚养费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责任,那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也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确保抚养权益和财产问题都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

在某些情况下,夫妻一方把共同财产转给子女,以此来躲避债务。如果这笔债务产生于婚姻期间,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它应该被视为共同债务。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为是恶意逃避,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财产转移,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债务人去世后若没有遗产,那法院不会执行他子女的财产。子女也不需要还债,除非他们继承了遗产。要是没有遗产可继承或者拒绝继承,那子女就不用承担责任,法院也不能干涉他们的财产。这规定明确了遗产继承和债务清偿的法律界限,保护了非继承人子女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