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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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合同诈骗罪自首且退赃退赔的情况,法律会如何裁决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问题,若犯罪嫌疑人能全额退还受害者的损失,那么其将可获得相应的量刑减轻。然而,究竟减轻的程度如何,这需要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节来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下,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署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从对方当事人那里获取了大量的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话,即构成合同诈骗罪。

主动投案自首并且积极退还赃款的犯罪行为,在法律上是可以被视为是具有减刑或者免除刑事诉讼指控可能性的。而这种情形,实际上是犯罪嫌疑人在刑法上所享有的两种重要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理由。尽管如此,具体如何进行更加适当的量刑处理,依然取决于司法机关依据案件的广泛因素与事实情况作出的相应判断。

诈骗罪行为人若能自首且全额退赃,司法部门可能会对其宽大处理。因为量刑时会考虑很多因素,包括涉案金额、犯罪手段、造成的损害程度、自首和退赃的效果等。通常来说,这些都是重要的量刑依据。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表现良好,积极配合调查,也有可能获得从轻判决或缓刑。

诈骗案中,嫌疑人自首并归还赃物,法院量刑时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为自首表明嫌疑人有悔罪表现,退赃也可以减轻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但法院的判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诈骗的金额、手段、社会影响以及嫌疑人是否有前科等因素。在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甚至获得缓刑。

对于欺诈后自首并主动退还财物的行为,法院通常会从轻或减轻处罚。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金额、手段、损害程度及悔过态度。情节轻微者,可能免予刑责。积极退赃体现悔意,减少社会危害;自首则表明认罪服法决心。这些均有助于获得更宽松的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