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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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他们可以把自己手上的债权转给别人,就算这笔钱是不能转的、大家之前有说好不行或者法律上也是这么说的都没关系。可是如果这个债务人已经去世了的话,那就不属于上面这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个。所以,除非还有别的法律限制或者大家之前有商量过,否则债权人还是有权把那个死掉的债务人留下来的那份债权,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借条”里的钱,转给其他人的。

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才能生效,没通知就对债务人没约束力。诉讼时要证明已合法通知,并且债权合法有效。原告要有诉讼资格,知道被告身份,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债务金额、履行方式这些,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债务的承担方式,那么就按照协议来执行。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公司就需要独立承担债务。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该全额背书债务。但是,如果前任股东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受让方遭受损失,那么受让方可以要求赔偿。

股权转让后,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是个独立的主体,自己经营、自己决策,要用所有资产来承担债务。要是原有股东在转让过程中故意隐瞒债务或造假,导致新股东受损,新股东可以根据协议找原股东赔偿。

股权变更后,债务问题要注意。协议说清楚,责任按约定;没说清楚,公司来还债。要是原股东隐瞒,新股东受损了,依法找原股东,索赔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