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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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为涉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或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等不合格产品,若导致人员伤亡(包括重伤或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或存在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将被立案追诉。

违反了就面临罚款,甚至是刑事处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荆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生产及销售不符安全标准型产品罪,指企业或个人因疏忽违反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等产品安全标准,致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律严惩。判决依据危害程度,一般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者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重罚。

销售不达标食品致严重食害者,将面临法律严惩:轻则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金;中度情节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严重后果则判七年以上,可至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食品安全犯罪,绝不容忽视。

赔偿三倍。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