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位票据诈骗38万,属
数额巨大情形。
2.单位犯此罪,会对单位判
罚金,对主管及
直接责任人,数额巨大的处五年至十年
有期徒刑,罚金五万到五十万。
3.法院
量刑会考量
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赃退赔等情况。
4.若单位有
自首、
立功情节或积极退赔减损,可从轻或
减轻处罚。
案情回顾:某单位为获取非法利益,实施了票据诈骗行为,诈骗数额达38万。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该单位对自身
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表现出一定悔罪态度,并且积极退还了部分诈骗所得。然而,仍有部分款项未能及时退还。检方以票据诈骗罪对该单位
提起公诉,案件由此进入
司法程序。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38万属于数额巨大,该单位构成票据诈骗罪,应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
单位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是否退赃退赔等因素。该单位有悔罪表现且积极退还部分款项,但仍有部分未退还,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其自首、立功等情节及退赔情况决定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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