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新公司
偷税漏税会面临两类惩罚:
行政责任:
税务机关会追缴税款和
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50%至5倍的罚款。
刑事责任:
逃避纳税
数额较大且占比超10%,判3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并
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比超30%,判3至7年徒刑并罚金。
多次
偷税按累计数额算。
若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金,一般不追
刑责,但5年内有相关
刑事处罚或多次
行政处罚的除外。
案情回顾:小朱新成立了一家公司,为获取更多利润,在纳税申报时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申报。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经核算,公司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五。小朱认为公司刚成立,资金紧张才出此下策,不应受到重罚。
案情分析:1、从行政责任角度,税务机关有权追缴该公司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从刑事责任角度,该公司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已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并
处罚金。不过,若小朱的公司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且此前五年内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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