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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婚前房子归谁

时间:2025.06.3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98人
律师解析: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购买者。
2.一方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但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3.一方婚前买房却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另一方赠与,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处理,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现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双方就婚前购买的房子归属产生争议。该房子是小朱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小丽认为房子是婚后一起还贷款的,应有自己一半产权;小朱则觉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所有。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支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所以此案例中房子通常会归小朱所有。
2、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小朱需要就婚后与小丽共同还贷及房子增值的部分给予小丽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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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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