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故意损毁财物罪”之法律条款。倘若被损毁的财物价值较高或是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施害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判处罚金等相应刑事惩罚;而如若出现财物损失额度巨大乃至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其将需要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更为严厉的刑事责任。具体的刑罚裁定将会依据财物实际损失价值以及总体犯罪情节等多个方面加以综合考量与判定。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被拘留后,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在涉及到故意损害他人财产这一严重犯罪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之后,自然应当履行其对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的义务。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通常将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是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作为处罚。

关于损毁他人财物的拘留标准若因损害他人财产而导致的损失达到5000元及以上者,便可能面临行政拘留之处罚。这里提到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来说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破坏或损毁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且所涉及金额达到了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才能被视为构成此罪。

若受害人所受财产损害超过1000元,这种情况通常不会涉及到判刑问题。然而,我们必须要指出的是,现行的刑事立案标准并不尽如人意。在我国,当侵权者故意损毁公共或私人财物时,其所造成的损失金额不大、情节轻微,就会被视为普通违法行为。根据最新出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此类行为可能会导致拘留、警告、罚款等多种形式的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是故意损毁他人财产价值在五百元人民币以上至五千元人民币以下的行为,将受到为期五天到十天的行政拘留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将会被处于为期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惩罚,并且有可能被处以一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